11月14日上午,南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曾文辉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凌峰、王高峰、田文斌、林绍发、何艳、李指源及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集中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南雄绿色植保园建设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八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韶关市珠玑古巷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民宗局、市疾控中心(卫监所)、联通南雄分公司落实工作评议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并经民主表决,对三个单位进行评议,三个单位评议结果均为满意等次。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经表决,决定任命:刘显红同志为南雄市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林金山同志为南雄市自然资源局局长。任命:卢丽娇同志为南雄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决定免去:邱胜臣同志的南雄市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刘显红同志的南雄市民政局局长职务;李平生同志的南雄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杨志峰同志的南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曾文辉为新任干部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干部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的见证下,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春伟,市人民法院院长谭继欢,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检察院、市政府办、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