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雄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窗口工作人员公告》第十一条第3项“考试总成绩一年内有效,综合窗口一年内出现岗位空缺时,可按考生成绩高低及考生自愿原则,依次替补录用为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曾雄英同志符合岗位聘用条件,拟同意录用为南雄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现予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11月8日—11月14日),若有异议,请将意见署真名后投到南雄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地址:南雄市雄东路1号,联系电话:0751-3875771),投诉举报人请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公示时间截止后,反映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南雄市行政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