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南雄市科技馆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经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等工作环节,张芳兰符合岗位聘用条件,拟聘用张芳兰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22年1月25日—2022年2月7日),若有异议,请将意见署真名后投到南雄市人社局事管股(地址:南雄市朝阳南路299号,联系电话:0751-3837567),请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公示时间截止后反映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 年 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