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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南雄分局招聘机关门卫人员公告

时间:2022-04-19 10:41:22 来源: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南雄分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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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南雄分局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机关门卫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局机关门卫,1人,男性

  、工作职责

  1、负责局值班室的值班安全工作,24小时在岗,不定期对办公场所内及周边安全状况进行巡查监督,确保安全无隐患。

  2、负责局机关门口内外、上二楼楼梯及男卫生间卫生保洁、报刊接送。

  3、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三、岗位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能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3、身体健康,65周岁以下。

  、工资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被举报经查实后无异议,符合上述条件的优秀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如60周岁以下的,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购买社保;已到退休年龄,且60-65周岁以下的,签订劳务合同,购买雇主责任险。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能胜任工作岗位者,继续聘用。不能胜任工作者,解除聘用关系。聘用期间(含试用期),月薪1850元.  

  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面试、考查、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8日-5月11日(仅含工作日)。

  2、报名地点:生态环境局南雄分局二楼办公室(南雄市永康路108号)  

  3、报名需提交材料: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方式,报名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等资料原件(各一份)、原件验证后复印,原件退回;本人近期小一寸彩照1张,并填写好报名表(见附件)。

  4、联系人:黎怡华;联系电话:0751-3808234。  

  (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三)考查

  对被面试优秀者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为不合格:  

  1、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2、曾受到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四)体检

  对合格者通知参加体检。如体检不合格或弃权,按面试情况依次递补体检。

  体检在南雄市公立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市直机关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示

  合格人员名单在南雄市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无异议,履行聘用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本公告由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南雄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南雄分局招聘机关门卫报名表.doc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南雄分局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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