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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雄市人民政府拟聘外聘法律顾问初选名单公示

时间:2025-11-05 15:34:03 来源:南雄市司法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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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选聘南雄市人民政府外聘法律顾问的公告》等有关要求,经报名、资格审查与评审等程序,综合各应聘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基本情况、信誉、社会影响力、业务专长、相关业绩等因素,现将南雄市人民政府2026-2027年度拟聘外聘法律顾问初选名单公示如下:

  广东众同信律师事务所、广东韶华律师事务所。

  公示期为2025年11月6日至11月14日。公示期间,如对初选名单有异议,请向南雄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反映。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说明理由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程序聘任,不再另行公告。

  通讯地址:南雄市雄州街道办事处林荫西路17号,邮政编码:512499,联系电话:0751-3936929。

  南雄市司法局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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